论文摘要:欧洲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在其比较的批评类型中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而当时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也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
论文关键词:中世纪;文论;比较文学;批评模式
对欧洲中世纪的文艺理论史,学术界向来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即使在西方的文艺理论史研究领域也非常突出,而相比之下,我国国内关于中世纪文艺理论史的研究则更为薄弱,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不仅资料匮乏,缺乏整体的了解和把握,而且还存在着许多误解。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因素。
所幸的是,在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颇有见地的理论家就已充分意识到连接古代与现当代的中世纪文论的重要性。1974年,纽约城市大学阿利克斯·普瑞明格教授联合他的同事们编撰出版的《古典的和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翻译与解释》在当时就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对通行的关于中世纪批评的一种经典论述——l952年出版的阿特肯斯的《英国文学批评:中世纪阶段》——提出批评,认为“阿特肯斯的方法不仅带有偏见,而且,简直把该课题推向了绝境”。十年后的1984年,当人们争相讨论时髦的现代理论时,该书下半部分“中世纪的文学批评”的主要编者、曾执教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英语与比较文学专业的小哈迪逊教授,在该书单行本再版序言中指出:“批评史是当前文学研究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最近十年来。理论界对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符号学等等兴趣很大,所有这些新领域的初衷都在于发现更为有力的批评方法。这种兴趣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批评史的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他还说:“对于古典时期和中世纪后期,包括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的批评,我们都有足够多的研究和文献。然而从四世纪到十四世纪的这一千年间,批评历史和文献却是一个巨大的空白。这种空白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可原谅的。它导致了对古代文学美学和文艺复兴文学美学之间关系的一种扭曲的……理解。它也使所有人……不能理解那种显然很离奇、但事实上却非常严肃的对待文学的态度……”这批有见识的理论家们对中世纪的一些经典批评文本进行了整理和英文翻译,给我们提供了理解和研究中世纪批评整体风貌及其内在发展线索的可能。
中世纪文艺理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它的文学批评模式,而且,尽管在中世纪修辞学和诗学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学科3。中世纪的人们依据不同的分类基础对知识进行了分类,基本的分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以语法学、修辞学和逻辑学“三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另一种是四分法,即以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为分类基础的分类法。我们可以以“三学科”为参照系分别探讨诗与三学科的关系,梳理出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的批评模式。然后,将诗与“四学科”也视作一种批评模式,整体论述它们之间的关联。
1.诗与语法学
中世纪的诗学是在语法课上出现的,并且在语法课上占据着最传统和最持久的位置。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将语法学定义为正确言谈的科学,是诗人的学问,为诗学与语法学的联系提供了一个基本公式。维克托瑞纳斯在《论语法艺术》中把语法学看做是解读诗人和历史学家的科学。由此,语法学的批评传统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主要载体,众多的学者将文学研究或阅读诗人看做人文学科的中心。
诗歌与语法学的这种联系产生了三种各具特色的批评类型。
第一种是评注和注释,即对某些文本进行评注和解释。尽管这些评注和解释并未形成一篇独立完整的文章,但在当时是一种较为典型的文本批评模式。它一般都是首先简述作者生平,然后评论作品自身的形式和风格,而主要部分则是对文本中个别词句的注释。这些评注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明作品的审美特征,而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学习这些作家的写作技巧以增加文采。这些注释可以用来定义生僻的词句,解释复杂的语法结构,指明修辞手法,有时还能揭示文字的道德寓意。当时的作家们注解了维吉尔、特伦斯、贺拉斯等古典主义后期的作品,由于中世纪文学处于基督教的语境之下,所以一些基督教作家对作品的注释显然是为解释《圣经》做准备的。l2世纪利拉的尼古拉斯的《普世圣经注释》是中世纪“圣经注释”一部公认的力作。
第二种是音韵学批评,即评价诗的韵律。古典语法学包括拼写、音节划分和元音音量的研究,其中最后一种研究的扩展形成韵律学,它的基本理论是:诗歌不是内容和方法的,而是韵律的;它对应的不是历史,而是散文。也就是说,形式重于功用,我们说一部作品是“英雄史诗”是囚为它使用了六韵部英雄诗体的格律,而不仅仅是依据它的内容。当时的诗韵学论文主要有奎尔的《拉丁语法》、贝德的《论韵律》、但丁的《论俗语》、德肖的《修辞艺术》等,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特瑞希诺的《诗论》和贝勒的《保卫和发展法兰西语言》以及盖斯克因的《教育笔记》中都还明显保留这种批评风格。
第三种批评类型可以称作作家比较。文学传统从一开始就是可以比较的,昆提良在《雄辩家的培养》中列举了作家名单,目的是将一部罗马作品与其所模仿的希腊作品作修辞学方面的比较,这可看做这种批评类型的第一次尝试。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找到今天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的最原初形态。中世纪基督教作家继承了比较的传统,并将比较转向了拉丁作家和希伯来作家之间,而且他们的视阈中既有基督徒作家,也有异教徒作家,兼容了基督教经典和世俗文学,尽管他们提醒人们说,研究世俗文学的主要理由是为注释《圣经》作准备,但这种对不同作家兼容并进行比较的批评传统与前两种批评类型一样,成为中世纪人文主义产生的温床。
2.诗与修辞学
语法学批评的类型有着明确的形式,相比之下,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情况要复杂得多,主要表现在诗与修辞学的关联上。在某些方面,古典主义时期诗与修辞学的联系比中世纪还要紧密。在古代的著作中,唯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不是完全借助于修辞学的。许多被视为古典主义的批评作品,如德米特里乌斯的《论风格》、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其实都是关于修辞术的批评,只不过是运用于诗的文本罢了。
古典主义后期有三部正规的修辞学批评作品。第一部即传统上认为系“朗吉努斯”所作的《论崇高》残稿,该作品宣称天才胜于训练、想象重于布局,这些问题在古代修辞学中都讨论过;第二部是多纳图斯的《维吉尔作品释义》,文中盛赞维吉尔堪称修辞学大师;第三部作品是迈克罗比乌斯的长篇对话《农神节》,讨论“维吉尔是一位演说家还是一位诗人”?该作品论证了维吉尔对论辩风格的运用能力,认为他尽汲十位阿提卡演说家之所长,这部作品修辞学批评论述的广泛和细致在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中是无可匹敌的。中国文论界所熟知的贺拉斯的《诗艺》从罗马修辞学中得益甚广,所谓模仿、诗人的修养、天才与学养的对立、寓教于乐原则等话题在以往的修辞学中都有论述,这部作品成为整个中世纪修辞学批评的母本文献,成为中世纪语法课的必读教材,学生们详细钻研它的修辞风格,并由此产生了大批论诗艺的著作。古典主义修辞学习惯引用诗歌来证明表达效果,而语法课上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学生们熟悉修辞格的运用技巧。尽管加洛林王朝时代以后,纯粹的修辞学批评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取材于修辞学的语法学论文,但诗与修辞学的这种联系从古典主义时期延续下来并贯穿于整个中世纪。
3.诗与逻辑学
诗与逻辑学的联系早在古典主义后期关于亚里士多德的评论中就已经建立,不过,在中世纪早期这一联系并不被重视,直到12世纪才隐约可见它的影子,到13世纪,人们已经更乐意用逻辑体系而不是修辞方法来划分修辞格的类别了。实际上,将诗重新定位于逻辑学领域的契机也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著作的重新发现,并被人们从阿拉伯注释和译文大量译成拉丁文。“诗学是逻辑学的一部分”这样一个命题从此被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奉为金科玉律。这种定位不可避免地含有一定反人文主义的因素:把诗学看做逻辑学的一部分就是说诗只是一种“工具”或“才能”,不具有“内容”;只是一种像形式逻辑、辩证法和诡辩术一样的制造象征符号的“技艺”,而不是像政治学和天文学那样的“科学”;同时,这种定位也否定了“寓教于乐”的传统。在整个中世纪,阅读诗人的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诗不仅教给人们一般知识,还能通过实例提供道德教化。基督教诗歌的教化倾向自然不言而喻,而基督徒们阅读异教作品也是为了把其中的道德内容像“埃及黄金”一样带走,为己所用。
然而,当诗被纳入逻辑学之中,所有这些都失去了意义,这对于中世纪人文主义的理论基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一理论矛盾到圣托马斯和培根那里终于稍得缓解。他们采取折中的立场,承认诗在科学体系中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一门技艺,可归于逻辑学,同时又是一种创造活动,因而也具有道德价值。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先驱们却不屑于这种中庸态度,但丁就明确宣称《神曲》是一部道德哲学,莫萨多和薄伽丘也支持他的观点,甚至提出更激进的主张,认为诗是神学的同盟。
4.诗与四学科
几何、算术、天文和音乐四学科中与诗关系较近的是算术和音乐。数,在古希腊早期哲学中具有本体论意义,“用数创造”被认为是一种模仿手段;音乐,更是诗的要素的一种,圣奥古斯丁的《论音乐》就详细分析了音乐节奏和古典主义诗歌韵律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些关系并不是中世纪批评家们的兴趣所在,他们所做的是把诗独立于四学科之外,视之为哲学或神学的一个分支,并由此产生了一种重要的批评类型:讽喻批评。
我们知道,原始诗歌常常被当作预言和启示,体现着某种世界观。古人们把诗人的智慧分成科学知识、伦理知识和宗教知识,与此相应哲学也被分成三部分: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和理性哲学。既然诗是哲学的一部分,批评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隐藏在诗的文字背后的哲学意义。讽喻,因此成为他们最有效的工具。对古典主义后期和中世纪早期的批评家来说,讽喻不单是经过伪装的书本知识,还是不宜于理性推论的真理的神秘流露。这种观点显然来自于柏拉图。原始诗歌的哲学意义、柏拉图思想的神秘主义倾向在中世纪这个神学至上的特殊时代找到了繁衍的土壤,柏拉图主义的影响贯穿着整个中世纪。普鲁克拉斯的批评理论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他认为诗是一种启示,诗人是具有灵感的先知,其才能是超理性的,讽喻犹如一道面纱遮掩着神性的真理。不过,他并没有完全走到新柏拉图主义极端神秘的一方,尚能承认伦理教化是诗的重要功能,只不过不是最主要功能罢了。
讽喻批评传统在中世纪必然面临这样的问题:异教徒是否也可获得灵感?灵感的真正源泉是什么?除了一些极端保守的教士,基督徒们对前者的回答基本是肯定的,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维吉尔的第六田园诗《救世主》,它被认为是对基督诞生的预言。许多中世纪圣经批评和中世纪中期的神秘主义思想都赞成对异教文学进行讽喻性的读解。讽喻批评直到14世纪人文主义者那里仍然颇受青睐,但丁、薄伽丘等人的观点都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理论主张预示着15世纪佛罗伦萨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出现。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中世纪对诗歌有四种最重要的定位:语法学的、修辞学的、逻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语法学定位历时最久,并且是中世纪人文主义的载体;修辞学定位在古典主义后期几乎已销声匿迹,其后以语法学论文的形式出现;逻辑学定位与经院哲学密切相关,哲学定位则与柏拉图主义血肉相连,从古典主义后期一直延续到文艺复兴时代。这说明,中世纪有着相当丰富和卓有成就的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资源,它既继承和发扬了古典主义时期的一些批评传统,又在基督教文化大语境的浸润下产生了新的批评模式。在某些重要方面开启了文艺复兴以后近代批评的先河,特别是作为其主要批评形态的语法学批评、修辞学批评等,可以看做后世影响巨大的形式主义批评的最原初形态。显然,中世纪对古希腊罗马的文明有着某种承继关系,对后世近现代文学批评也可以说有某种源流关系,如果斩断这种关系就如同断根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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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世纪文学批评的几种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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